尽管苹果本身尚未使用,但「iPhoneforLife」一词已在香港注册商标。
苹果在香港的法定代表人已为「iPhoneforLife」一词申请了商标。美国无线运营商Sprint以前曾使用过相同的短语来进行iPhone的租赁交易,但该文件是苹果公司提交的。
根据备案文件的详细信息,苹果香港常规法律代表公司Baker&McKenzie于2020年9月4日申请了该商标。关于如何使用该商标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使用该商标的说明特别宽泛。
但是,苹果表示,其使用适用于两个香港商标类别。第一,类别35,通常涉及零售和特许经营。第二,类别36,通常用于金融服务,例如保险。至于是新增服务还是对现有服务的升级,目前尚不清楚。
PatentlyApple在周四上午发表的最初报道称,该商标是在4月份申请的,但可能是由于对香港日期顺序的误读。该商标实际上是在9月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