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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房
主要是高档的小区房,通常都是装修豪华,家具家电一应俱全,环境极好,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多数都带有会所、游泳池等设施,租金极高管理费比较高,通常都是高级白领以上职务的人选择租用这类的出租房。
政策性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文化房
一种注重精神环境的特殊的租房,分励志房和艺术房,专为有思想有梦想有追求正在坚苦奋斗的年青人而设计,大小6-12平米,月租200-230/月,它不是普通的生活住房,更多的是梦想的家园,为主人提供一种精神的文化环境。文化房有“文化房”服务、“梦想档案”服务、“思想交流”服务。
经济适用房
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两限两竞房
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政府实施土地供应时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行为。
保障性住房
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
合租房
即几个人一起租住一套房子。合租房在上海、杭州、北京、广州、深圳、成都等地较为普遍。合租房有多种形式,如单间合租,床位合租。合租房的发展趋势是市场化、规范化的经营,如各种求职公寓、白领公寓、美高米公寓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职达求职公寓。上海市政府开始关注沪上白领的住宿问题,成立了泉山学子公寓等一批白领公寓,将合租这种租房形式规范化,并用于解决实际的民生问题。
显示出这里的混乱和热闹。
当地村民自建的二三层小楼拥挤在道路两旁。李可租住的房间就在其中的一座二层小楼里。走到二层,记者看到狭窄的通道两边并列五六间房子,李可的房子在最后一间。整个楼层只有一个公用卫生间,在楼梯口。而在楼梯尽头则有一个装有两个水龙头的小水池,用于租客的洗漱使用。
李可租住的房间只有不到10平方米,四白落地。狭窄的空间里只放着一个简易衣柜,一张电脑桌,及电热水器和电饭锅,别无它物。
“平时洗澡要到外面的洗浴中心,这里没有洗衣机,没有燃气灶,平时烧开水要用电热水器,做饭要用电饭锅,如果停电了,那就只能去外面简单吃点。”李可表示。
李可告诉记者,租金每月300块钱,但200元左右的冬季取暖费另算,再加上网费、水电等费用,每月一共要支出700块钱左右,而村里盖的好一点的房间则每月要多出100到200块钱
李可在中关村附近上班,每天花在路上的往返时间要四个多小时,排队上地铁就要半个小时,加上洗洗涮涮,每天休息时间只有五六个小时。
相比生活上的不便,让李可头疼的是,这里的房东总是寻找理由给他涨房租,“最有意思的是,有一次房东用全市租金上涨为理由给我涨价,一年跟我说了5次”。李可无奈地表示。
而即将毕业的小王和女友选择居住在紧邻京藏高速的满井公寓。
满井公寓对面有昌22路等公交车,“进城还比较方便”,小王对记者表示,两人在中关村附近实习,选择这里是租金比较便宜,一个月要450块钱,所有费用加起来要800元左右。由于自己住进来的时候比较早,所以选了位置最好的房子,“后面住进来的租客房子都不如这间好,但是房租比我们还高出100块钱。”很多城市每年的春节后,一般的房租都会上涨,“朝挂夕租”现象在节后表现的更明显。
国五条公示,很多租房都在涨价,比如:一个人原本租房子的消费一个月是1500元,他还可能会接受,但如果涨到2000元,甚至是2500元,那么他就会考虑借钱买一套房子,月供也差不多,那么这部分在租金涨后的租客就会有不小一部分会涌进一手市场。原本就已经热力逼人的楼市又将增加一股消费需求。一手房价也会跟着往上走。一手价格高,二手交易成本大,又会使得部分一手房流入租赁市场,价格高了租得也将更贵。这样循环,结果就是一手房价与租赁市场的价格都相扶上扬。
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看房客户。投诉案例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
二、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交费容易退费难。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六、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注意事项
(一)多了解一下当地的地理位置和租赁市场情况。
如大致的租房价格,出租的热点位置在哪里,自己想要租房的位置的周围环境如何,方圆一带的价位如何,有哪些公共交通设施。
(二)分析一下自己的需求情况。
是位置最重要还是价格最重要,如果找不到满意自己的房子,可以考虑交通便利但位置相对较远的房子。
(三)陌生的环境去租房,最好通过中介机构。
因为中介机构可以提供非常完备的租赁合同,有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也请您事先了解一下中介公司的可靠度和信誉度,在多方收集了中介公司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选择一家或两家可靠的,在自己亲自接触后,再决定是否可以委托。
租二手房
(一)转租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不管是“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都要征得出租方书转租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房屋转租的期限是否超过出租人与转租人之间原合同的租赁期限。
(二)核实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查询该房屋是否设立抵押;房屋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营业执照
如果出租方非产权人,应要求出租方提供其有权出租房屋的证明;如果房屋出租后设立抵押的,该租赁关系不受影响;如果房屋已被他人注册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仍未注销的,会导致我司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三)查询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
查询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同时还要明确该房屋是否系违章建筑。如系违章建筑的,将面临拆迁等问题,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格式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
二、室内附属设施: 。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2.水表度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套路”
案例1:中介未交租金 租户被撵出门
在一起案件中,租户小王与中介签订了租赁合同,小王承租一套房屋,租期1年,租金“押一付一年”。小王依约交付了全部租赁费及押金,但租期未满时,房主小武因未收到中介公司的租金,报警要求小王腾退房屋,小王无奈只得从该房屋内搬出。此时中介门店已经人去楼空,小王只得将中介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未到期房屋租金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认为,小王已经全额支付了租赁期限内的租金,现因中介的原因导致小王无法使用租赁物,租赁合同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应予解除,中介应返还小王未实际使用租赁房屋期间的租金,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提示:警惕中介高租低转
法院表示,现在租户因中介对房主违约,被房主要求腾退房屋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房主作为房屋产权人,有权要求租户腾退房屋,但此举必然导致租户的合法权益受损。
为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租户应注意搜集、保存证据,可让房主出具相关证明,以便诉讼时有证据证实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原因以及租户租金计算的截止时间。
该案中,还有一个现象需要引起公众注意,在中介与房主签订的委托合同中,约定的月租金高于其将房屋出租给租户小王的月租金,且中介公司按月向房主交纳租金,却要求租户按年交纳租金,这种现象明显不符合常理。法院提醒市民,切勿被远低于市场价的房屋租金轻易迷惑。
案例2:交接时没注意 让中介钻了空
在另一起案件中,租户小冯从中介租赁了一套房屋,租期一年。小冯交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3600元。
房屋交接时,有中介格式性的物品交接单,注明家具、电器的数量。房屋到期后,小冯与中介交接了房屋,押金当时未退还。此后小冯多次要求中介退还押金,中介则以房屋内厨房台面断裂,木地板磨损,房屋未清洁等为由不予退还。协商无果后,小冯将中介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押金3600元。
法院认为,中介已将涉案房屋再次出租给案外人居住使用,小冯退房时的现场情况已经无法还原,现中介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损坏事实系小冯租赁期间发生,故对中介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判决中介返还小冯押金。
提示:交接不明难要押金
大兴法院在对随机抽取的20件房屋租赁案件进行数据分析后发现,有15份租赁合同后附有物品交接清单,有5份租赁合同中没有物品交接单,而在对这些物品交接单进行整理后发现,物品交接单通常是中介自行制作的格式性文本,其中对房屋内基础设施的情况等均没有注明。
但在实践中,出现纠纷的恰恰是这些没有注明的地方。因此法院建议双方在租赁时,应对房屋的现状进行确认,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最好是附视频、照片,避免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解除后因为屋内物品或设施损坏、缺失发生纠纷